涂裝的油性零件及其稀釋劑是危險品,必須使用專用的危險品運輸車輛。但是,油漆不是監視的物質。那么涂料進口申報所需要的材料、流程是什么呢?簡介如下。
一、涂料進口報關所需材料:
1.合同、裝箱單和發票(所有進口貨物必須提供)
2.提單需要確認電放和原始提單、船東和貨運代理
3.危險化學品使用說明書(MSDS)由外國制造商簽發,并附有中文譯文供參考
4.英文商品標簽,第一次進口時必須提供,用于貼上中文危險品標簽,第二次進貨時可直接貼上合格的中文標簽備案
5.危險貨物等級鑒定報告
6.涂料記錄
7.危險貨物企業的合規性申報
8.UN包裝標簽容器
上述材料包括大多數油漆進口報關所需的材料文件和一些特殊的油漆因成分問題需要申請兩種進口許可證。
二、涂料進口申報程序:
1.注冊:進口涂料制造商、經銷商或進口代理(以下簡稱注冊申請人)可根據需要向備案機關口岸檢驗檢疫局申請進口涂料備案。
2.注冊應在進口涂料至少兩個月前提交。
3.申請進口涂料備案時,申請人應填寫進口涂料備案申請表。
三、受理備案:
1.檢驗檢疫局收到備案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材料、備案申請表和提供的材料,并發出《進口油漆備案申請受理通知書》。
四、備案登記:3個工作日作日,自簽發之日起生效。進口涂料備案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內,如有可能影響涂料性能的重大問題,應重新申請進口涂料備案。
五、涂料進口報關檢查:
1.涂料進口檢驗,按照《進出口貨物檢疫檢驗規定》執行,注冊涂料應當同時提交《進口涂料注冊證書》或復印件。
在入境口岸或轉關轄區內接受報檢的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對已備案的進口涂料進行檢驗:逐批核實貨物是否符合《進口涂料備案書》;對已備案的進口涂料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