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貿易,貨物進出口報關需要更換時正確的處理方式是什么?在國際貿易中,企業進出口貨物的質量問題也會發生。最近,我們還收到了許多企業關于交換和通關的咨詢。我們來看看如何操作。
管理方法
為了解決國際貿易企業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進出口貨物的問題,海關設立了專門的監管方式無成本抵償貨物(代碼3100)。
無價抵償貨物是由于進出口貨物在海關放行后損壞、短缺、質量差或規格不一致,進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承運人或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更換與原貨物相同或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對于原進出口貨物無成本退貨、進境,監管措施為其他(代碼9900)。
申報時限
納稅人應在原進出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自貨物進出口之日起3年內,向海關申報無成本貨物的進出口手續。
報關前正式申報。
首先要做好以下準備:
對于無成本抵償的進出口貨物,應先將原進出口貨物退運、進境,監管方式填寫為其它(9900),并在報關單備注欄備注原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如申報進出口無成本抵償貨物,則管理辦法填入無成本抵償貨物(3100),并在報關單備注欄注明原進出口貨物的報關號及原值進出口報關號。
一、進口無成本抵償貨物,申報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1.原進口報關單;
2.原進口貨物退出出境的出口報關單(報關單備注欄應注明原進口貨物報關單號)或原進口貨物提交海關處理的貨物放棄處理證明(因進口貨物短缺,無需提交無成本抵償貨物);
3.進口貨物原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
4.買賣雙方的索賠協議;
5.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提供合格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口貨物損壞、短缺、質量不合格或規格不一致的檢驗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出口無成本抵償貨物,報關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1.原出口報關單;
2.原出口貨物退回進境的進口報關單(報關單備注欄應注明原出口貨物報關單號碼,由于原出口貨物短缺,無需提交無價出口貨物);
3.出口貨物原稅繳款單;
4.買賣雙方的索賠協議;
5.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提供合格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出口貨物損壞、短缺、質量不合格或規格不一致的檢驗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稅收征收。
進口商品不征收進口稅,不征收進口稅,進口環節由海關征收;出口無成本貨物,不征收出口稅。
對退貨、出境的原進口貨物,免征出口關稅。退貨進境時,對替換后的出口貨物不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海關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