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出口貿易時,基本程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確認主要交易詳情
出口方與國外進口方進行初步溝通,達成合作意向,確定主要交易細節。如:單價、數量、裝運日期、質量要求、付款方式等。
2.雙方簽訂了貿易合同
根據先前達成的初步意向,進出口雙方準備貿易合同。合約主要內容是:進出口雙方的基本資料、貨物名稱、單價、數量、質量要求、起運港、目的港、交貨日期、付款方式等。在合同生效后,進入下一個環節。
3.根據合同進行生產、備貨、發貨
出口企業根據合同內容,組織原材料,進行生產準備。當貨物準備好后,按合同規定的運輸方式辦理出口報關手續。這段時間還要進行檢疫檢驗。出口貨物完成報關后裝運。
4.辦理寄單索匯手續
出口企業拿到提單后,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準備寄單。
如采用信用證或托收方式支付,則出口商須將發票、箱單、提單等貨運單據送交到指定的開戶銀行,由銀行為其辦理寄單索匯手續;如付款方式為匯款,則出口商自己寄單索匯。
5.收匯并辦理結匯
外國進口商收到貨物后,到他們所在銀行辦理付款手續;出口商所在地銀行收到貨款后,通知出口商辦理收匯手續。
出口企業可以直接結匯貨款,也可以直接存入公司的外幣賬戶,以備日后付款,或在匯率合適時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