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運拼箱/拼柜報關流程相關知識 托運人將傳真托運單交給托運人,內容應注明:SHIPPER、CONSIGNEE、NOTIFYPARTY、具體目的港、數量、毛重、尺寸、運費條款(預付款、到付款、第三方付款)、貨物名稱、發貨日期、其他要求如熏蒸、報關、檢驗等。
被托運人按照托運人托單上的要求配船,并發送配船通知給托運人。配船通知上會注明船名、提單號、送貨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最遲送貨時間、入港時間。并要求托運人務必按所提供信息送貨,在最遲送貨時間以前送貨。
托運人進行貨物通關事宜,確保貨物能夠順利出運。
裝船前一天被托運人傳真提單確認件給托運人,請托運人盡量在裝船以前確認回傳,否則可能影響正常簽發提單。開船以后,被托運人在收到托運人提單確認件一個工作日內簽發提單,并結清相關費用。
貨物出運后,被委托人應提供目的港代理資料、二程預配信息給托運人,托運人可根據相關資料聯系目的港清關提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