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指南
目前,根據海關總署及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要求,目前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主要涉及3種許可證明:
1.CITES公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公約允許進出口證明):貨物屬于CITES公約限制范圍,無論歸類是否屬于《商品目錄》,進出口時都必須提供的證明,申辦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出口國(地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出口證明材料。
2.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中國允許進出口證明):貨物歸類屬于《商品目錄》,不屬于CITES公約限制物種,但屬于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允許出口以及對臺貿易證明。
3.非《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物種證明):貨物歸類屬于《商品目錄》,但不屬于CITES公約限制范圍,且非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其他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用于證明其具體物種不屬于管制物種,允許進出口的證明。